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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3号顺达大厦801-805单元、901-905单元房产转让公告

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3号顺达大厦801-805单元、901-905单元房产转让公告


受委托,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,特公告如下:

一、转让标的

标的

序号

标的名称

建筑面积

(平方米)

挂牌价

(万元)

1

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3801-805单元

1223.49

1215.57

2

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3901-905单元

1223.49

1227.67

二、基本情况

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3号即为顺达大厦,所处楼宇为地下一层,地上十层的带电梯钢混结构综合楼(地下一层为车位,地上第一层至第三层为商业用房,第四层起均为办公用房)。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,801-805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:榕房权证FZ字第15005504号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:榕晋国用(2015)第00301804173号,地类(用途)为商业,使用权类型为出让;901-905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:榕房权证FZ字第15005505号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:榕晋国用(2015)第00301804171号,地类(用途)为商业,使用权类型为出让

三、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
1、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,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资金来源合法;

2、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交易条件

1、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让标的成交确认,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;

2、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、受让方各自承担,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,由受让方承担;

3、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;

4、水、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;

五、竞价方式:网络竞价(动态报价)。

六、公告期限2015713日至201587日(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,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5930日,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)。

七、交易保证金:每个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00万元。

八、报名截止时间: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。

联系电话:0591-87315276 87855200 87845911

地址: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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